前年的冬天,認識了一個花蓮民宿女孩。氣質好得不行了。我們倆幾乎每天都粘在一起。晚上不是去泡酒吧就是去泡迪廳。有一次晚上,我們喝的醉醺醺的回了家。她回家之后就開始鬧。哭啊,哭的可厲害了。她自己一個人躲在衛生間里哭。我把門踹開把她拉出來,她又鉆到大衣櫥里去了,接著哭。好不容易把她弄到床上,她又抱著我哭。這還不算完,看到手邊的手機,砰的一下。狠狠的往墻壁上砸去。我就那么眼睜睜的看著那漂亮的折疊式手機分成兩半。第二天,她睡醒過來。撐著腦袋看著地上斷成兩截的手機,氣呼呼的跑下樓拎了個磚頭上來。我莫名其妙的看著她。只見這位小姐拿起磚頭狠狠的砸向手機,將外殼砸開后,她取出里面的零件,笑咪咪的看著我說:"呵呵,這些零件值300塊錢呢,把它賣了再湊錢買個手機!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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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優權bulats劍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